近日,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“益鸣昆都仑”办案团队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,辖区内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在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“军人优先”标识。该现象虽看似细微,却可能影响军人依法、便捷享受优先权益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》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及《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军人在公共服务机构享有依法优先的权利,有关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优先标识,切实保障该项权益落实。“军人优先”不仅体现为法律条文,更是社会对军人奉献的认可与尊崇。
保障军人依法优先,既是对法律法规的贯彻,也是对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”这一理念的生动践行。目前,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“益鸣昆都仑”办案团队已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,通过精准监督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,确保军人合法权益从制度走向实践,在每一次公共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尊重与关怀。
钢枪守护家国,法治护航荣光。当“检察蓝”与“迷彩绿”并肩同行,公益诉讼将持续发挥监督职能,守护军人合法权益,推动尊军崇军的社会风尚融入城市脉络,以法治力量为最可爱的人保驾护航。
(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罗柯)
发表评论